政府将淡出劝募市场 民间组织要挑起大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20: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翟伟、杨维汉)政府将减少直接出面组织群众捐款捐物的“集体活动”,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要更多地担起组织社会募捐的职能。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10日表示,从长远看,政府必须逐步从劝募市场退出,而把注意力集中到扶持和规范公益事业上来。 “政府承担着社会救助的主要职能并提供救灾救济的主要资金,但随着社会福利和社 “政府作为权力部门,发动募捐必然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强制性和组织化动员的特征。频繁开展募捐活动,容易引起公众的逆反心理,募捐的效果将会逐渐下降,也不利于民间组织在这一领域的发展。” 我国社会捐助制度建设与创新的目标是:避免政府直接参与募捐,大力发展第三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的力度,使社会捐助完全回归社会,最终成为一项真正第三部门的、非营利的社会公益事业。 王振耀解释说,政府的角色是维护公共秩序,规范公益事业的管理。政府必须有专门的行政部门负责规范社会捐助活动和公益事业,通过制订发展规划,优化政策环境,强化社会捐助活动的管理,规范各种公益行为,推动我国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按照社会捐助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思路,政府将可采取募捐资格认定的办法,对募捐主体进行法人资格认定,对其开展的募捐活动实行备案制度,确保社会捐助活动符合公益慈善的宗旨,确保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的社会捐助不能再依赖于行政动员或组织化发动,应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愿捐助。”王振耀说,“同时,政府也应保留紧急状态下动员一切社会资源的权利,直接介入募捐活动,但这种情况应越少越好。”(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