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劫匪司机 正当防卫难以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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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03:14 辽沈晚报 | |
本报本溪消息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本溪出租车司机王宪民刺死劫匪的事件引发众多读者关注,连日来热线电话不断。昨日,记者了解到,出租车司机王宪民已经在11月7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批准逮捕。 11月7日,本报报道了本溪出租车司机王宪民在遭遇抢劫伤害时奋起反击,刺伤行凶者并导致行凶者在逃跑路上倒毙一事。文章见报后,沈阳华欧律师事务所赵女士给记者打来了 11月8日,沈阳民航的一位女士代表其办公室成员把电话打到了本报,表达了她们对抢劫者的愤慨和对王宪民反抗行为的支持。 11月10日,记者在本溪市检察院核实了王宪民已经被批准逮捕的事实。据了解,由于此案劫匪已死,时间经过只有王宪民自己陈述,执法机关在办案时只能根据现场情况和情理进行推论分析,因此办案难度较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