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管道上盗油 北京首起盗窃原油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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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08:20 新华网 | |
“油耗子”张秋利、安进松先后多次在京、冀两地的输油管道上盗油。近日,法院对北京首起盗窃原油案宣判。法院判定张秋利14年、安进松11年有期徒刑。 1999年1月至2001年10月,张秋利等人在河北任丘、北京大兴的输油管道上先后盗窃石油6起,累计盗窃石油60余吨,共计132000余元。据悉,张秋利等人的危害极大,仅其中一次的原油外泄,就造成了数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记者王阳通讯员 韩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