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谈”加“盖章”台湾限制两岸婚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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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0:56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台湾“内政部”从今年9月起实施大陆配偶入台“面谈制度”。“内政部长”余政宪昨日正式确认,从明年1月1日起,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结婚,都须经过“面谈”确立结婚真实后,才办理结婚登记。 余政宪称,对于两岸婚姻先结婚登记,再办理来台探亲程序,如事后发现“假结婚”不准入台,户籍登记撤销不便。他还称,自明年1月1日开始,两岸民众结婚须面谈后再办结 据了解,至于当前的抽查面谈措施,自12月1日起实施“清偶项目”全面面谈计划后,在台配偶初次申请大陆配偶来台时,须先接受面谈,并进行家户邻里访查,无疑虑才同意发给入台“许可证”并在旅行证上加注“入境面谈、不准延期”的字样;对初次来台的大陆配偶,将控制停留期间,核发1个月停留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