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亲外甥传授盗窃方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02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被告人曾因盗窃罪等罪名被判刑十年,保外就医期间被告人竟将盗窃犯罪的方法传授给自己的外甥,被告人的外甥按其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昨天上午,河西区人民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某1991年因盗窃等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3年被告人因病保外就医。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对被告人苏某的监管考察材料,证实被告人苏某于1996年脱离监管至案发。今年2月,被告人苏某的外甥向其询问谋财之道,因被告人苏某与同在某市场经商的某个体经营者有矛盾,遂向其外甥传授“用橡皮锤砸穿店铺屋顶,进入店铺内实施盗窃”的犯罪方法,并提出可帮助运送、处理赃物。事发当日,被告人苏某的外甥伙同他人在未通知苏某的情况下,按被告人苏某传授的方法实施盗窃犯罪。事发后,被告人苏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某以口头讲解的方式,把盗窃方法当面传授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故依法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10个月,连同被告人苏某脱离监管后余下的残刑四年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