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随团旅游溺水身亡起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02 每日新报

  张家民红研李志霞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红研李志霞】张女士与丈夫、女儿一起随旅行社去青岛旅游时,在青岛“石老人”海滨浴场溺水身亡。为此,死者的父母、丈夫、女儿将旅行社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被告明知浴场不安全却未履行告知义务,因此被告应对事件负全责。而被告却认为,死者擅自下海,被告无过错。昨天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
案。在质证过程中,被告欲让两证人出庭作证,但因证人未带身份证而被法官拒绝。

  原告提出5项要求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说,张某与其丈夫、女儿于今年8月15日报名参加天津某旅行社组织的“青岛、崂山、栈桥两晚四日游”,并于当日交纳了三个人的全部旅游费1110元。该费用包括本次旅游的全部“门票、空调车、责任险、导游服务”等费用。8月16日16时许,在旅行社的组织下,张某等人随团来到“石老人”海滨浴场,后张某溺水死亡,而在事故发生时并没有被告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旅游团团员的安全。

  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医药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共计近32万元。二、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三、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旅游费1110元。四、判令被告对本起事故向青岛市、天津市旅游管理部门进行报告。五、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当庭反诉

  昨天,被告方当庭提出反诉。被告的代理人称,原告于今年8月15日组团到青岛旅游。8月16日下午,在“石老人”景点旅游过程中,游客张某未听随团导游警告,擅自下海游泳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待查)。原告在组织“石老人”景点旅游过程中没有过错。在抢救期间及将亡者运回天津过程中,被告为原告垫付了医药费290余元,救护车租车费2000元,司机补助400元,出租车费60元。以上共计2730余元。原告方依法负有返还之民事责任。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数码摄像机、彩信手机,冬日里的狂拍大奖!让你体验情与爱!
  新东方商务英语—白领成功基石! 英语口语速成攻略 任汝芬领衔冲刺考研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体验缠绵中的滋味
回味激情后的温柔
非常笑话
非常心情加油站
让你越看越过瘾
图片
铃声
·[王 杰] 我比他好
·[和 弦] 黑客帝国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家饰品店年利几十万
中医根治乙肝获新突破
人员流动,客户永存


分 类 信 息
陕西群英大惠“萃”!
秋意浓浓美妙重重!(京)
心的冬季旅游(豫)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谁说糖尿病无法治愈!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醉酒:谁说天上的星星数不清,今晚上我就把它们都数出来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