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团体旅日可在穗办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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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20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获悉:自今年12月1日起,该馆将为我省居民办理团体旅游签证业务。 此前,参加赴日本团体旅游的中国公民的签证业务只能在日本驻华大使馆办理。根据签证业务应在申请人居住地的管辖使领馆办理的原则,以及考虑方便申请人,自2003年2月6日起,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开始办理上海市民的团体旅游签证,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为 按规定,赴日旅游团大致由5至40名团员组成,以观光为目的在日本国内停留10天左右。 中国公民赴日团体旅游始于2000年9月13日,参加人员限定为具有北京、上海和广东户口且长住当地的中国公民。到目前为止,已有约7万中国公民前往日本观光旅游。才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