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原车籍地联网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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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20 南方日报 | |
不限原车籍地联网收费 公路养路费后日开征,车主可到市区内任一征稽点交费 本报讯(记者/陈戈 通讯员/黄振东)又到了年底,广州46万汽车车主及70多万的摩托车车主又是时候交公路养路费。为了方便车主,今年交费的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 为了方便车主,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建立了全市电脑联网系统,与以往不同,车主无需局限在车籍地交费,可选择市区内11个征稽所缴纳。 为了资金安全,有关部门采取逐步替代现金缴款方式,车主可以持农行存折或银行卡(含借记卡、准贷计卡)及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内任一征稽所填写《扣缴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协议书》,办理现场实时联网扣费,扣费成功后即可领取缴费收据。 特别提醒 用支票等其他付款方式的,首先,请持行驶证(或复印件)到征稽所开具缴费通知书,再到客户开户银行填写进账单,将款转账到指定的农行财政专户,到账后,凭进账单及缴费通知书回原征稽所换取汽车养路费凭证及发票。由于支票到账的时间为3-5天,因此特别提醒缴费车主要提前办理,以免过期享受不到2个月的免费优惠。 荔湾公路规费征稽所自2003年11月起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西街8号之三迁往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路25号(荔天大厦分楼)办公。 各征稽机构对外办公时间是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节假日不对外办公,其中2003年12月27日、28日、2004年2月28日(双休日)上午增加对外办公。 2004年养路费相关规定 图表略,详见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