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督教育基金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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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29 京华时报 | |
作者: 刘效仁来源: 中国青年报 对于教育基金会此类社会公益组织的建立,我是赞成的。首先,成立社会捐助机构,可以大大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使其有更多精力做好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其次,交由公益组织实施捐款救济活动,由于其自身的民间色彩,有利于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其三,由专门、专业的机构管理和使用社会捐助资金,可以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可 正因其自身的“光环”和吸引力,所以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先后发起的三届“广州市教育基金百万行”活动,共筹得专项资金和教育基金2.3亿元。这一巨大成果除了说明广州市民的富裕程度和高尚的公益心外,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基金会所独有的魅力。 事实上,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社会捐助基金的管理形式和方法。但是,怎样才能保证社会、公众或企业财团的捐助基金好钢都用在刀刃上,不至于被人为蛀食,有效防止监管人的监守自盗行为,人家有很好的监控制度或社会监督组织,并非把钱捐上了就完事大吉。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显得有点儿嫩。 基金会的运营方式,首先是专款专用,然后才是通过运作使基金升值。但广州市民专门为“十大教育工程”捐的善款7032万元,仅有1560万元用在了正途,其余5000多万元被基金会挪用在外经营,而且该会缺乏资金运作的目光和经验,致使其中的大部分将无法收回。至于个中有没有其他腐败行为,由于报道没说,不敢妄下断言。 当然,我们还会继续献出我们的爱心,但自会问一个我们捐助的款项哪里去了,要求建立社会捐助资金的监督制度,呼唤公开透明的管理规范,甚至需要我们自己参与监督管理,要求基金会定期向大伙儿报告基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也要求政府和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实行审计监督,确保公众的公益性捐款不被挪用,确保受捐助人真正受益。这样才能使得社会的良善和公众的公益心同财富一道增长。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11月7日 文/刘效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