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局级干部赶考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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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3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明霞 徐兰锋 王继然 11月8日,天津43中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集中“接待”过这么多“高官”。400名平日总是坐在台上的局级干部,今天坐在台下,接受监考老师的监督,在这里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另外还有672名局级干部也将分别走进天津其它4所中学的教室参加考试。 这是大雪过后的第二天,温度很低。上午8点,当记者来到43中教学楼前时,发现已经有考生顶着刺骨的寒风陆续来到考场。记者看到,所有的考生都夹着公文包,只是今天公文包里装的不是等待批阅的文件,而是相关法律书籍和资料。有的考生可能嫌公文包装的书太少,手里另外还抱了一摞法律书。进入考场,考生都自觉地把写有自己姓名、单位和考号的准考证放在小桌子的左上角,接受监考老师的检查。教室里每张课桌之间的距离很宽,这种摆设让记者想起了自己当年参加高考的场景。 上午8:30分,考试开始。考试采取开卷形式。 教学楼内还没有送暖气,但考生们并没有受这丝丝寒气的影响,他们或仔细看题,或认真翻阅资料,或奋笔疾书。记者在几个考场看了看,注意到所有考生的卷面都很整洁,字迹非常工整。各考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没有看到任何交头接耳的现象。 据负责出题工作的天津市司法局的同志介绍,考试内容包括十六大报告、邓小平法制理论、法学基础原理、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在进行理论考试的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法学原理同实践紧密结合,既考察干部的认知程度,更注重考察干部的应用水平。 考试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后,有考生陆续走出考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刚走出考场,便遭到记者“围攻”。他说感觉不错。虽然考题形式多样,量也不小,但他平时常和这些法律打交道,而且经常利用晚上时间阅读、研究和分析相关书籍,所以答起题来还是比较轻松的。他说国家已经步入依法治国的轨道,他们这些在一线从事领导工作的同志必须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这种考法的形式对提高大家的法律素质很有帮助。 另一位考生,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局长罗昭走出考场后感觉也不错。他说,做为法律实施者,自己更要做学法、用法、知法、护法的模范。这样的考试对自己如何更好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把握法律实施非常有好处。 天津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刘振邦也参加了这天的考试,他已经57岁了,今年4月份刚做完心脏手术。天津市司法局局长刘广矩在考场外拥挤的人群中看到了他,忙走上前,问他为何不申请免考,因为以他目前的身体条件是完全有资格这样做的。刘振邦笑笑说,这样的考试对我今后依法行政有好处,还是参加的好。 下个周末,还将有第二批的400名局级干部走进考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到11月10日,有20909名处级干部参加的法律知识考试也将完成。而科级以下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则已经完成。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刘广矩说,此次考试,参考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声势之大,在天津市尚属首次。如果有出差、公务赶不上考试的,司法局还会组织他们补考。总之,全市八万余名公职人员、领导干部一个都不能少。 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云鹏说,考试绝不是走形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及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短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国已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因此,在当今社会,一定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就不是高标准、严要求,而是一项基本的素质。 天津、宁夏等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认真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是一种督促自身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这是各地普法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为法治建设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具体事,值得坚持和推广。 领导干部学法,不能流于形式,而要形成制度,使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干部日常学习中的一项基本内容;领导干部学法,也不能满足于掌握一点知识,而要学以致用,带头守法用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这样,法治才会在全社会形成气候,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才能进一步加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