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石化原董事长被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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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1:5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9月10日,深圳有关部门对深圳市农产品公司原董事长林家宏公开重奖现金100万元和一辆自用小轿车,原因是成绩突出。对退休国企领导进行重奖,这是全国第一次;11月7日,深圳对深圳石化集团退休董事长陈涌庆公开训诫和谴责,原因是经营决策失误,这也是全国首次。截然不同的两种待遇,昭示着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已触及到国有企业领导人产生机制上。 石化集团爆出巨亏 陈涌庆1990年任深圳石化集团总经理,1993年起任董事长和党委书记,2001年离任。深圳市国资管理部门称,深圳石化集团是国务院批准的520家重点企业之一,被列为深圳市重点扶持和培育的超百亿集团,但根据陈的离任审计报告,石化集团累计已经巨额亏损,到2001年6月陈退休,该集团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 深圳市国资管理部门认为陈涌庆作为石化集团的董事长和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巨额亏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资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更严重的是,陈涌庆长期隐瞒石化集团的经营状况,使企业积重难返,也使产权单位失去了挽救石化集团的时机。鉴于此,深圳市国资管理公司决定给予公开谴责。 盲目投资用人失当 据介绍,陈涌庆在任期间的问题主要有:在其主持下,石化集团的一些重大经营决策缺乏科学的论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违规为没有产权关系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造成严重的损失;用人不当,在职期间,石化集团所属的香港公司、美国公司等都有人携款潜逃,造成近1亿元的重大损失;违反有关规定为其直系亲属提供担保和贷款。 深圳实施“十条禁令” 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称,深圳不仅要建立年薪、股份、期票等多种形式的长效激励机制,也要加强对企业家尤其是国有企业第一把手制约机制的建设。据悉,深圳将于明年推出国企负责人的长效激励机制,而对国企负责人的公开谴责也将成为制度加以完善。 据悉,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发布了《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决策行为十条禁令》,违反任何一条者将受到免职处分,且今后永不得在国企任职。该《禁令》主要对企业领导人员在重大决策、借款贷款、工程项目招标、产权转让、企业改制与员工安置补偿、财务管理、年薪制等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行为作出严格规范。 《羊城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