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险”记者节时看“记者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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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2: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记者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据国际保护记者委员会调查,2001年全球至少有上百名记者在执行任务时丧生,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大部分是从事战争、灾害、揭露性报道的记者——风险居高不下 职业的特殊性,使得新闻记者在我国十大危险行业中,成为继矿工和警察之后的第三位高危行业。据调查,近3年内,中国就发生了260余起新闻采访权受侵害的暴力案件。请看 ——7月17日在沈阳市165中学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多名人民教师在众多学生的目光下,竟然两次对正常采访中的记者大打出手,造成多名记者受伤。 ——8月9日广东电视台的梁记者在广州海印布艺总汇遭保安群殴。 ——“11·3”衡阳特大火灾中,当地媒体的4名记者因忙于拍摄和记录新闻事件,在楼房坍塌的一瞬,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重伤的现在仍然躺在病床上。“记者险”应势而生 作为保险行业来说,以前有专门的产险和寿险,而专门针对新闻从业人员的险种是没有的。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记者因工作需要经常进行暗访和突发事件的采访,自己和亲属的安全面临一定的威胁,并且目前我国有近100万的新闻从业人员。巨大的市场空间催生了新险种的诞生。 上月末太平洋财险长沙分公司在我省推出了“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是湖南首个“记者险”。据了解,该险种的保险对象是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记者和公检法等部门执法人员。与以往的意外险不同的是,新险种新增了双倍给付和直系亲属连带保障两项内容。配偶、子女及父母作为连带被保险。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执行公务或公职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可以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得到保险赔偿。新险种行情看好 业内专家认为,“记者险”是一个全新的专业险种。此险种通过投保的方式把记者所属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它的推出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其一,上了保险的记者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及时得到保障;其二,各新闻媒体将减少赔付压力,有利于正常工作的开展;其三,减少因为赔偿产生与记者发生纠纷的可能。一些媒体从业人员对“记者险”的推出也表示了欢迎。近日在重庆落地的“记者险”,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就有一家报社一次性购买了5000元的“记者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