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十条禁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3:27 哈尔滨日报 | |
深圳消息为了制止国企领导的乱担保、虚报利润和做假账等行为,深圳市纪委、国资办和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十条禁令”,并于日前正式颁布。 “禁令”对国企领导人做出明确规定:严禁违反程序和权限擅自决定投资性支出、对外借出资金、贷款或贷款担保;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支付限额以上资金;严禁不按规定对建设施工、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招标投标;严禁在产权转让中不按规定进入产权交易市场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