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眉县一小学校长强奸猥亵女学生被判1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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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3:3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11日电(金海)陕西省眉县一小学校长多次强奸猥亵数名小学女生,近日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西安晚报》报道,2003年4月下旬,眉县第五村镇某小学的班主任在处理两名女学生纠纷时,吃惊地获悉二人曾被校长蔡锦荣猥亵。两名女生还向班主任教师提到,班里还有其他女生也被校长叫到办公室猥亵。班主任深感事态严重,立即向学校其他领导汇报了此事 经查明,蔡锦荣自2001年在这所小学担任校长后,在校园的西南角独占一个小套间,既做办公室又当住处。他往往是在学生上副课或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找各种借口将受害学生哄骗到其办公室实施奸淫和猥亵,先后强奸幼女一名,猥亵幼女3名。(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