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色使我晚年“不清” 湖南一正厅级干部的忏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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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3:59 新华网 | |
背景:刘宜清,现年66岁,大学文化,原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正厅级),中国工商银行特邀巡视员,1998年3月退休。因收受他人贿赂于1998年5月被逮捕。后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1957年,20岁的我考进中国人民大学财经贸易系贸易专业,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4年学业。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贵州省人民银行,后来又调到工商银行,从办公室副主任开始, 年过50岁以后,我的思乡情绪与日俱增,滋生了叶落归根的强烈念头。于是我以照顾年迈老母为由,向组织提出了调回湖南工作的要求。 1993年4月,56岁的我如愿调到长沙市,担任了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我妻子已在贵州省人民保险公司任上退休,一时没有随我迁湘。 我一人住银行宿舍,每天的上班时间还好打发,处理完公务,喝喝茶看看报,而8小时以外就难免感到清闲无聊,妻子不在身边的生活单调乏味。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年。有一天,朋友请我吃饭时,我认识了李某,李是某实业公司的老板。没过几天,李某给我打电话,说想请我吃个便饭。我想自己已是快60岁的人了,在位的时间也不多了,既然有人盛情相邀,何乐而不为呢?晚餐后,李某又请我到KTV包厢唱歌,尽兴后,他又把我带到一家豪华的桑拿浴室,专门挑选了一个小姐为我做全身按摩。以后,凡是李某邀请,我都满口答应,每次都是乘兴而去,尽兴而归。 不久,李某以1000元的月薪请了一个按摩女张小姐到他公司里做“攻关小姐”。他给我打电话:“公司最近来了一个蛮会喝酒的小姐,今晚就叫她陪您喝几杯?”酒席上,张小姐使出浑身解数频频向我发动攻势,敬酒夹菜讲些“荤段子”。酒足饭饱后,李某悄悄塞给我5000块钱,说他已在酒店开好了房间。这时,张小姐来搀扶我:“让我送您去房间休息吧。”我半推半就地随她进了房间……这时的我利令智昏,早已把党纪国法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在金钱女色的诱惑下,我从“宜清”变成了“不清”,我忘记了一个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准则,成了李某利用我牟取私利的“工具”。 此后的3年里,李某以我出国考察、生病住院、家人生日、儿子订婚、春节拜年等名目,先后10多次向我和家人行贿人民币、港币、美金等款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而李某从我那里得到的贷款总共1650万元。他用1350万元贷款在市内建起了一座集娱乐、饮食和住宿于一体的豪华酒家。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的蜕变大多是从小的吃喝玩乐开始的。我谋划趁自己退休前好好捞一把。此后,只要有利可图,我是来者不拒。我先后30次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47万余元。 母亲得知我进了监狱,十分悲伤,整日以泪洗面。原以为退休了能多陪伴母亲一些时日,多尽一分孝心,却不料还要让90岁的老母为自己操心牵挂,痛苦担忧,我实在是一个不孝之子。反思自己,刚开始时,我是不收红包礼品的,后来,看到有的人收入不高,却过得很潇洒,心理就不平衡了,逐渐放松了思想上的约束。 古人说,良田万顷,日食三升;广厦万间,夜眠八尺。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拿破仑有句名言:从伟人到滑稽小丑只有一步之遥。领导干部如果不努力加固思想道德防线,不时时刻刻告诫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居官自傲,得意忘形,滥用手中的职权,迟早会落得个可悲的下场。(作者:经纬):(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