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等是诱发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四大外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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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4:23 新华网 | |
国家公职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千差万别,但是社会环境中的一些消极因素,是诱发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因素。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因,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是诱发职务犯罪的主要外因。 在现阶段,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属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一些传媒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受,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从而使不劳而获、享受至上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在这种不良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公职人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湛江海关原关长曹秀康,他曾经是一名廉洁正直的好干部,当被派到湛江海关任关长,手中握有一定的职权后,周围的社会环境随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来奉承巴结他的人多了,而他也被这些现象迷惑,认为自己工作了多年,也该享受享受了。随着不良心态的出现,他逐渐地被走私分子俘虏,最终走上了断头台。 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促使一部分公职人员产生了对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 市场经济确实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金钱,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特别是一些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其经济收入与消费欲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了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了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机会和条件,这些人就会把手中的权力作为私有化了的商品进行交易。 社会控制不力和监督制度的漏洞助长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 职务犯罪受社会控制能力的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之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这些社会失范现象,增加了那些意志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促使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谋取不义之财。 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是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少数社会地位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平衡心理,便产生了“用我的权来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和机会便贪污受贿,就会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对于受社会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影响,走上职务犯罪道路的国家公职人员,要采取社会控制的方式,即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来约束权力的运行,这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其关键有三点,即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完善廉政法制。(作者:梁贺军):(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