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现金达353万元 重庆一农民一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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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4:35 新华网 | |
打着“领导”招牌,诈骗现金达353万元的被告人张龙恩,近日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仅有小学文化的重庆市忠县农民张龙恩,四处张扬称自己与该县副县长杨某、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某有很“铁”的关系。2000年12月,张龙恩虚构杨某、文某要集资承包工程,并以支付本金的25%至6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忠县忠州镇和官坝镇筹集资金。李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