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状告《探索与争鸣》主办单位名誉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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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李京华)密歇根州立大学博士方舟子,以受到名誉侵权为由,日前将主办《探索与争鸣》的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告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介绍,原告方舟子(本名方是民)要求被告连续3期在《探索与争鸣》杂志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7000多元,支付精神赔偿10万元等。 据方舟子称,最近《探索与争鸣》以“学术争鸣”为借口,连续3期发表署名为“野鹤”的系列文章,历时3个月,全文2万多字,对方舟子人格和名誉进行了诽谤。 被告代理称,《探索与争鸣》上刊登《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组文章是由作者投稿而来,具有合法来源,文章内容未超越“学术争鸣”的范畴。杂志编辑部与作者取得过联系,明确了“野鹤”的真实身份,并对文章进行了审读。 据介绍,方舟子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博士,先后在罗切斯特大学、索尔克生物研究院做博士后研究。2000年初,他创办中文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