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吓犯罪警醒世人 香港廉政公署经典廉政广告(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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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4:57 新华网 | |||||||||||
反腐内容由广告讲述 香港廉署新闻主任林小慧说,香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贪污贿赂十分猖獗,如今却处处能够感受到清廉之风,如此巨变除了靠屡破大案,还少不了长期的防贪教育。而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腐讯息就是香港廉署预防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广告具有传播资讯直接、受众面广等特点,廉署正是看中这一点,从1975年起推出第一个廉政广告《小贩》后,至今已制作了57个电视广告,当中有不少宣传口号现在仍脍炙人口。有调查数字显示,有约七成的被访者表示曾经看过香港廉署的电视广告。为了扩大宣传效果,近年来的廉政广告大都配有录音版本,可交给电台播放。此外,廉署还印制了相关海报,派发给政府部门、私营机构、学校、公交工具张贴。 林小慧主任告诉记者,制作廉政广告的目的是向市民宣扬贪污之害、清廉之益。这些广告主题大致分为四类:教育市民贪污的祸害及鼓励举报;透过阻吓性手法,突出贪污为高风险罪行,一旦犯罪,后果堪虞;维护廉洁社会及公平的经商环境;培养廉洁下一代。 鼓励人人检举腐败 香港廉署成立以前,香港市民饱受贪污之苦,但又敢怒不敢言。很多违法经营的小贩,常常沦为贪污警员、其他公务员或犯罪集团的勒索对象。香港廉署的首个廉政广告《小贩》,就是描写一名小贩无法忍受每日被人敲诈金钱,心有不甘地想:“我天昏地暗地拼命干活,你还在挣我的血汗钱,我要去廉署告发你。”最后她终于鼓起勇气,走进廉政公署地区办事处的大门,举报贪污行径。 香港廉署负责统筹广告创作的社会关系处署理总教育及宣传主任叶巧儿说:“这类广告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共鸣,对鼓励市民亲身举报贪污行为十分奏效。” 从成立初期的广告口号“挺身而出,举报贪污”到近期的“亲身举报,直接详尽”,香港廉署一直鼓励市民在举报贪污行为时提供个人联络方式,以便调查员可随时介入。叶巧儿主任说,经过多年努力,廉署收到的具名贪污举报比例已由成立初期的约三成,增加到近年来的逾七成。 阻吓犯罪警醒世人 谁都明白,贪污行为往往是秘密进行的,因此很多贪官都怀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廉署却执着地向社会传达这样一种讯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行一旦被揭露,后果只有一个,就是接受法律的制裁。 于是,我们看到香港廉署在不同时期制作的广告片意味深长——《探监日》(1983年)、《纸袋》(1987年),细腻地将贪污者在犯法后终日诚惶诚恐、寝食难安的心情暴露无遗。《囚车》(1985年)、《新衣》(1990年),刻画出贪污者面对可能入狱后果的悔恨心情。 这类广告是利用阻吓的手法,让观众认识到贪污带来的耻辱和祸害。在《纸袋》中,广告片的画面上是一名遭蒙头的疑犯,在廉署官员的押解下,沿途被记者争相采访,路人围观,更有其家人的失声哭泣,让市民深切感受到贪污行为所招致的恶果。这则广告是香港廉署首个在广告创作比赛中获奖的广告。 培养廉洁新一代 反对贪污必须有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着重培养廉洁新一代,无疑是香港廉署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1995年的一系列广告《黑白不分》、《指鹿为马》及《同流合污》中,廉署煞费苦心地告诫市民做人必须分清黑白,明辨是非。2000年,廉署推出了广告《廉洁新世纪》,通过接力赛跑,表现将“合力打击,贪污绝迹”的决心薪火相传。在2001年又推出了《合作伙伴》,鼓励市民与廉署成为反贪伙伴,同心同德打击贪污犯罪行为。 好的作品自然能够打动人,优秀的廉政广告也必然会深得民心。廉署的广告都是由廉署官员根据社会情况和反贪策略定下主题,交由广告公司构思创作,其间双方反复推敲,直至确保达到教育市民的预期效果。如此精心制作,难怪赢得掌声一片。廉政广告曾获得不少广告创作大奖,其中包括《黑白不分》、《指鹿为马》、《同流合污》、《贪污游戏》,这些广告的口号均为“香港胜在有ICAC”(ICAC为香港廉政公署的英文简称),言简意赅地道出了廉署在维护香港社会廉洁公平方面作出的贡献。 如今的香港,被世人冠以“反贪典范之都”,在多项国际性调查中名列亚洲地区“清廉城市”前茅。可以相信,通过香港廉署的廉政广告以及其他多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廉洁文化已经在香港牢牢扎根。(作者:覃匡龙):(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