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政府部门利益 扫清转变政府职能的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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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5:04 新华网 | |
政府部门利益导致了政府行为的失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最大障碍。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取消政府部门利益,变“部门行政”为“公共行政”。 一、防止政府服务变成有偿服务,避免政府职能的扭曲 在体制转轨过程中,由于公共财政体制的缺陷,没有严格执行用税收保证政府公职人 二、防止行政审批变成谋利手段,避免阻碍政府职能转变 由计划经济时期延续至今的政府审批制度,日益暴露出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弊端。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用行政审批代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审批还伴随着乱收费乱罚款,严重制约着社会活力的发挥,加重了社会和企业的负担。由于行政审批权力与部门利益的密切联系,少数政府部门甚至把行政审批当成了谋利的手段。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遇到了政府部门利益的顽强障碍,有些政府部门对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态度不积极,采取避实就虚、搞数字游戏的办法,千方百计保留行政审批项目,扩大审批项目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保留因审批带来的部门利益。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显然,能否真正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已经成为政府职能能否顺利转变的关键问题。 三、防止行政执法变成部门争利,避免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缺位 由于执法意味着权力和利益,部门之间相互争夺执法权的现象有了惊人的发展。在社会管理中有好处的事大家争着干,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现象十分普遍;而无利的事相互推诿,管理不到位。环保、规划、园林、市政、工商、质量技术、药品监督、公安、交通等部门都有行政处罚权,却往往重处罚轻管理,甚至用处罚代替管理。这样,一方面执法队伍过于庞大,执法机构之间依法打架和重复执法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执法力量非常分散,一些仅有责任而无利益可图的执法工作无人负责。因此,只有在取消部门利益的基础上合理划清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才能杜绝利用行政执法谋取部门利益的现象,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问题,为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 四、统一政策法规的制定,防止扩张政府部门职能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部门牵头或部门主导的形式来制定各类政策法规。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这种惯用的做法依然没有太大的改观。各部门在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制定规章、条例和政策时,都要千方百计地强化部门的职能,竞相设置部门许可权,有着借行使国家权力之机,突出部门利益和扩张部门职权的倾向。因此,只有统一政策法规的制定,把政策、法规的制定权交给与部门利益无关的机构和人员,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当分离,才可能真正实现政策法规的公共利益目标,防止政策法规的部门化,防止扩张部门职能职权。 五、统一行政执法,防止政府部门依“法”打架 受部门利益和部门法规的影响,行政执法也必然出现一系列错位、打架现象。例如,围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问题,公安部门与交通部门发生剧烈冲突,多头执法,依“法”打架,争权夺利,影响了行政执法,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应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机构,明确划定执法权限和责任范围,以强化责任为中心,做到责、权、利的统一,以确保执法的顺利开展。同时,必须用公共财政保证行政执法机构的充足经费,并严格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行政执法与部门利益联系,以消除政府职能转变的利益障碍。(文/湖南行政学院课题组)(来源:学习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