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治国要完善对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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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1日15: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1日电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近日刊登署名“刘杨”的文章,指出依宪治国就要完善对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这是依宪治国,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 文章说,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的要求。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 文章坦承,目前一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违纪违规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严重的腐败行为,其根源之一就是权力没有被有效制约和监督。它不仅给社会正常生活带来灾害,也为老百姓深恶痛绝。 文章说,要对国家机关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就要根据宪法的规定,坚持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制约和监督;政府、司法和其他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对人大负责,受人大制约和监督。 要克服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流于形式,同时,要切实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即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及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