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检验检疫公告防止印度登革热传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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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0:42 大连晚报 | |
我国发检验检疫公告防止印度登革热传入 中新社北京11月11日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天上午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印度登革热传入中国。 一、来自印度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的 二、来自印度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等,入境前要实施灭蚊处理,入境时不得携带蚊虫。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其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或灭蚊处理。 三、前往印度的人员,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登革热的有关疫情信息,咨询灭蚊、防蚊等个人防护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