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宇)以修建景区公路整体招投标为饵,涪陵大溪河风景开发公司重庆办事处在总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刻总公司印章,重复招投标骗取6家单位的好处费、保证金63万余元。昨天,犯罪嫌疑人刘光才、谢全忠、李伟强被九龙坡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主犯郑同钢目前已被刑拘。今年7月,九龙坡区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后与涪陵大溪河风景开发公司联系后证实,重庆办事处的主任叫“陈天然”,总公司并没授权重庆办事处对景区公路进行招投标,且总公司没有向该办事处提供任何印章。7月9日,民警经过初步摸底 后来到位于杨家坪金贸大厦25楼该办事处的驻地,发现办事处空无一人,而门外有5家企业的负责人均拿着一份内容相同的中标书(都称获得了大溪河景区11?郾6公里公路的修建权),正焦急地等待“陈主任”回来签订正式合同。民警在调查中发现,6家企业被骗经过惊人的一致。企业在得知大溪河景区有工程后,找到“陈天然”主任,主动送上了数万元好处费,“陈主任”半推半就间便透露了“标底”。随后的招投标会上,这家企业经过激烈的“竞争”,理所当然中标。当然,中标后的几万元保证金和资料费还是要补交的。当中标人按约定于几天后到办事处签正式合同时,却发生人走楼空。经民警统计,6家单位被骗取的费用金额达63万余元。经审查,郑等四人均有犯罪前科,郑出资两万,“陈天然”四处活动骗取了涪陵总公司的信任后,成立了重庆办事处。几人利用事主急于揽得工程的心理,先后6次设计招投标会(每次除事主外,其余竞争单位都是媒子),事主在会前送上好处费,中标后还要缴纳保证金,他们所骗取的63万余元已被几人挥霍一空。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缉捕“陈天然”。(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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