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价格系统出台行风自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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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4:0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心光即日起我省价格系统将实行“五不准”行风规定,规范全省3500多名物价管理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时的言谈、举止、执法和行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将被砸烂“饭碗”。 据了解,此次“五不准”规定:物价工作人员不准对来访办事人员态度冷漠、遇事推诿,必须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规定,让来访人员满意;不准越权制定和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 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施“五不准”,省物价局昨日向社会公布了全省相关地市有关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方面将在10天之内将处理结果告之群众。 全省价格系统行风监督举报电话 陕西省物价局029—7294272 西安市029—7295586 安康市0915—3212992 咸阳市0910—3210301 汉中市0916—2626761 渭南市0913—2109309 商洛市0914—2312038 铜川市0919—3185758 延安市0911—2136601 宝鸡市0917—3214757 榆林市0912—3898068 杨凌示范区029—7036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