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联系湖北实际学习《决定》述评之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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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6:51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王云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 由于我国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显著的特点是政府直接参与 我省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把减少审批环节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日前,省政府再次作出决定,在已经减少890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取消243项、调整11项。我省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幅达51.1%。这是我省自2000年开始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实行政企分开,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是我省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重要任务。由于特殊的地理因素,建国以来,湖北一直是全国的工业基地,国家在这里摆了许多大项目。这在客观上更增加了我省经济运行状态的“计划性”。长期以来,企业躺在国家的怀抱里,政府负无限责任,由此带来的体制性弊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愈来愈突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失时机地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促使企业走改革、改造、改组和加强企业管理的道路,转变运行体制,转变经营机制,逐步成为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市场主体。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政府职能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这是不争的事实。但也要看到,与企业改革和市场机制发育的要求相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职能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直接干预市场较多,项目审批职能较多,战略导向和创造外部环境的职能相对薄弱。同时,在组织结构上,存在纵向管理层级多,横向部门相互分割和掣肘,容易造成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的现象。在决策方面,公众的参与度与透明度也有待提高。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从经济管理角度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政府职能要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 落实三中全会《决定》,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日前,省政府确定再次取消一批审批项目时,要求继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重点是搞好后续监管和工作衔接,加强督促检查,尤其是抽查那些行政审批事项多、收费多的部门,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还强调,凡是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变相审批;凡是下放的审批事项,不得变相截留;凡是移交社会中介组织办理的事项,不得变相收回;并重申,各地各部门自行设定和实施的行政审批一律废止。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行政审批的低效率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和技术快速变化的要求,还容易造成“寻租”行为。 完善宏观调控和加强中长期计划,是《决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之一。随着经济运行状态的变化,我们需要进一步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在宏观经济部门之间实现资源互补和信息共享;同时要完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转变政府职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当前,尽管我国经济增长较快,但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现象仍较严重,政府经济管理和调节功能较强,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相对滞后。加强政府这方面的公共职能,对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非常必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