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设立“11条警戒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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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1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11月10日从成都市纪委获悉,成都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房产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出台《成都市关于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规定(暂行)》。该《规定》明确了在房地产方面成都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的“11条警戒线”。对越线插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律者,直接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该《规定》约束的成都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同时,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也要参照《规定》执行。 “11条警戒线”的主要包括: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改变按规划核定的规划技术指标和取消经规划部门核定的规划强制性配套项目;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的“一书两证”的核发;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书等的审批发放;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承包等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执法部门对违规售房、扣压房产证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管理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