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第一案”今年审结 中科创案主犯被判两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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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7:28 北京青年报 | |
链接 今年7月23日,被称为“中国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一审判处“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重大参与者朱水祥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2万元。至此,除了主犯吕梁和朱焕良外,所有涉及本案的被告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据法院介绍,朱水祥在明知朱焕良意图操纵0048股票的情况下,利用朱焕良成立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市信资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的名义,先后在8家证券营业部,通过与数十家单位、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代理协议、借款协议等方式共筹集资金2.6亿余元。 根据朱焕良的指令,朱水祥利用所筹集的资金开设资金账户、股票账户,并担任账户代理人办理股票质押、股票转托管等手续。 在操纵0048股票价格的过程中,朱水祥还根据朱焕良的指令,在深圳市、重庆市等地利用朱焕良开设、控制的多个证券交易账户和股东账户,亲自或指令他人以深圳市信资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馨博龙实业有限公司等名义,先后在20余家证券营业部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连续对0048股票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等操纵活动,严重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使得该股票从30元左右一飞冲天拉升到80多元。 其间,朱水祥还按照朱焕良的指令,多次给吕梁方面的丁福根、庞博(另案处理)下达交易0048股票的指令,双方在上海、江苏等地的证券营业部,以约定的交易时间、价格、数量买卖0048股票共计200余万股,成交金额4亿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朱水祥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明知朱焕良意图操纵0048股票价格,仍在其指使下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并按照朱焕良的指令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操纵0048股票价格的行为,严重影响了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侵害了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朱水祥犯罪后认罪态度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一审判决。 整理/本报记者 李罡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