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期待“爱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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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8:0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有些人还一直把我们当个体户看!”周末的下午,厦门海沧新阳医院董事长邱瑞武在和记者见面时说,这令他感到很尴尬。邱瑞武正在四处筹集资金,他要在已投入1000万元建新阳医院的基础上,再投个1000万元。邱瑞武和新阳医院顺利走过这一年半载之余,眉头还是舒展不开。因为,从明年开始,作为营利性医院的新阳医院,税负是个大问题。 困惑源于“营利性” “自从被分类后,烦心事就没断过!”莲花医院院长李力感慨地表示。与新阳医院等其他民营医院一样,莲花医院也是于2002年1月1日被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令李力烦心的是,政府配套政策滞后,与非营利性医院“待遇”不同;一提起民营医院,不少人会把它和“贵族医院”画等号。为改变患者的这种观念,莲花医院等打出了“平价医疗”的旗号,对非医保患者也完全提供医保定价的标准化服务,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甚至较“公医”还低。可在相继投入成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后的今日,他们不约而同地有了一个想法:要是能够选择,宁愿选非营利性。这是为什么? 最怕的是税负 最令他们担心的,要数明年1月1日开始,国家3年免税期满后将对他们恢复的征税(莲花医院已与之短兵相接了)。对此,莲花、富山、新阳等忧心忡忡地表示:缺乏经济支柱,再“走下去”,难保“山穷水尽”。 目前,全市有458家医院、门诊部、诊所取得了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者逾3000人。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是各家“民医”恪守的准则。但他们依然怕怕并有所期待:起征营业税的时间能否界定清楚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可否并征?药品收入列入营业税缴交范围合理吗,可否列为增值税缴交类别?…… 其实,税务部门不过是照章办事。比如,投资规模数千万元的民营医院在交个人所得税或是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上争执不下时,有人放出话来———只要能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就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就和个人诊所、个体工商户一样,没有性质区别,就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目前,全市尚无一家“民医”获准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李力渴望,全社会都正视医疗服务治病救人的特殊性,为民营资本搅活医疗市场提供宽松的发展空间。 (本报记者 陈镌娟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