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可改制成国有民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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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8:34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东将出台新政策扶持民办教育,包括示范高中可实行股份制、设立民校教师人事管理户头等 新快报讯(记者 方夷敏 实习生 夏令 通讯员 岳峤霆)广东民办教育已经吸纳了300亿以上社会资金!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广东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座谈会上获悉,广东正在加快制定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包括鼓励公办学校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等 给予民校自筹事业编制 针对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宋海建议政府部门允许民办教师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与评先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教师档案可以由教育部门设立专户,统一管理。 新政策出台后,民办教师不再没有人“管”。以后广东将设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户头,给予民办学校自筹事业编制,或者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教育人事代理,为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流动创造条件。建立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互任、互聘、兼职的机制和合理流动机制。 新政策还将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也能参加继续教育、学位提升培训,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省政府还鼓励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普通高校教师申请科研课题,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示范高中可实行股份制 新政策还将鼓励公办学校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有条件的学校让其走向市场;将发展民办教育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建设示范性高中的整体规划,薄弱学校、企办校可改制,也可以依托名校办学;示范性高中建设可以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或者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同时,将鼓励金融机构对净资产状况和办学信誉良好、拥有自有资产的民办学校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向民办高校的贫困学生发放信用贷款。通过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允许利用教育设施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增强民办学校融资能力,促进民办高校学生吸收国家助学贷款。(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