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职业病“私了”贻害无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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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8: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由于对职业病的危害缺乏了解,或是在患职业病后缺乏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 识和能力,一些职工往往经过用人单位“做工作”后“私了”,其结果是得不偿失——— “老板赔了5000元,让我回贵州老家养病。我回到家里却病得更厉害了,我已经在医 据反映,伏某在广州某工地搞装修,因长期吸入劣质乳胶漆气味,突然病倒。老板边谎称伏某是营养不足,边要求与伏某“私了”。伏某最终答应了老板赔付5000元的“私了协议”,回到贵州养病,结果得不偿失。 一些进城务工人员身患职业病后往往通过“私了”来解决,虽然表面上得到了“可观”的补偿,但实际上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严重侵害。提起这类现象,广州某医院工作人员黄先生和某工伤调查组织义工小陈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让人痛心的是,“私了”现象仍时有发生。“私了”贻害无穷 在东莞打工的阿丰因工厂通风不好,造成CO(一氧化碳)中毒,被送进广州某医院医治,经过几天的治疗后,症状出现好转。“好了就出院吧,我给你3000元,回家养着,不然钱都被医院挣去了,你也得不到。”他的老板在暗中询问治好打工者的病需要上万元昂贵的医药费后,跟打工者“商量”。而这位打工者自己也感觉身体没什么异样,就拿着钱高高兴兴地出院了。结果后来成了医院的常客。他再去找工厂,工厂已经不承认了,有关部门也告诉他因为举证困难,将很难裁决。 广州某医院职业病科李医生说:“这样的事真让人无奈,比如CO等中毒,在治疗一段时间后,表面上是好转了,但脑电图上显示还是有病变的,在2个月后,病情可能还会出现反复。而复发之后的救治就难了。”这样的情况每年在该医院都会发生20多起。而在专业的职业病医院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维权路途坎坷 与阿丰不同的是,打工者小唐(化名)选择了维权之路,却同样艰难。 小唐曾在打石场干了3年。去年1月25日开始,小唐感到胸闷,干活没劲。今年6月,他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Ⅱ期矽肺,在诊断书上写下“查职业史,请填接触粉尘检查表”。可是职业史证明一项上,负责人印章和名字却一直空着。 小唐决心讨个说法,他向番禺卫生监督部门举报,可防疫站的工作人员未找到打石场老板。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寻找能够证明小康从事粉尘工作的证人,费尽周折,只找到了一位证人,其他的人都害怕得罪老板而没有到场。依法保护自己 据劳动卫生监督人员介绍,职业病救治之所以路途坎坷艰辛,一方面是由于用人单位和受害者本人不懂法律和职业病知识,防护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一些单位为了一己私利,采取不开职业接触史证明信、不配合职业卫生监测等手段阻挠职业病诊断,并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职业病人的医疗费用。像小唐这样没有跟老板“私了”,而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打工者还是少数。 据了解,目前,职业病的多发病人主要集中在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乡镇企业。部分用人单位只顾追求自身利益,不提供必备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同时,随着国有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由于劳动合同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雇用进城务工人员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有的企业还有意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多层次外包、转包,再加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结果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断。 为此,有关部门呼吁,广大务工者一旦发觉自己可能发生职业病时,千万不能轻易离职,更不能贪图“可观”的补偿而与工厂“私了”,而应该及时向劳动部门或者卫生防疫部门反映情况,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