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种人不能当法院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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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8:52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记者张斌通讯员樊斯坦)昨日,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家友提出,“五种人”不能提名选为法院院长: 已有不廉洁问题的人、担任其他职务不称职需要调整的人、年纪偏大为落实职级待遇作照顾安排的人、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及其他有争议的人。 据了解,今年底明年初,我省将有87个市县区要换届。选配好法院院长和法院领导班子是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关键。 为做好这次大规模的院长换届工作,省高院鉴于过去我省法院队伍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五种人”不能当法院院长。 省高院还要求,要更加严格地把好法院院长提名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关,尽可能地把法院院长和班子成员选准、配强;对院长提名人选提前、大范围、长时间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