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高中可实行股份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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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9:36 南方都市报 | |
示范高中可实行股份制 我省正制定政策鼓励探索多种办学形式,民办教师有望有事业编制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胡键 梅志清 通讯员岳峤霆)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广东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座谈会上获悉,广东正在加快制定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鼓 民校加快发展瓶颈多 据了解,广东民办学校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呈现出了加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7.7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46.2%,几乎与公办幼儿园平分秋色。全省53所专修学院全部都是民办机构,在读学历文凭考试4万人,非学历教育2.9万人。从小学到初中,从职业中学到普通高校,民校的份额都在不断地增长。根据初步统计,民校目前吸纳社会资金达到了300亿元以上。 但是,由于受传统“公私”观念影响,以及政策机制的束缚,民办学校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遭遇了不少困难,挫伤了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积极性。 比如,吸收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不够明确,在征地、基建、税收、合理回报、产权归属等方面的扶持不明确、不统一,有了政策也落实得不全面、不彻底,没有真正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的积极性,民校的快速发展已经把突破这些瓶颈摆上了议事日程。 公办学校可改制为国有民办 会议提出,今后广东要把民办教育从自发发展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大力探索各种办学形式。据介绍,新出台的政策将鼓励公办学校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有条件的学校让其走向市场;将发展民办教育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建设示范性高中的整体规划,薄弱学校、企业办的学校可以改制,也可以依托名校办学;示范性高中建设可以通过吸纳社会资金或者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民办教师不再没人管 会议透露,新政策出台后,民办教师不再没人“管”。以后广东将设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户头,给予民办学校自筹事业编制,或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教育人事代理,为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流动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