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兔”多是侵权产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0:17 今晚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中国目前市场上的‘流氓兔’产品大部分是侵权的,已造成了1亿元人民币左右的巨额损失。”“流氓兔”版权商、韩国CLKO公司海外经营理事金成勋在北京宣布:“流氓兔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服装、鞋帽和玩具等8大类商品上的使用权转让给香港越君集团公司。”而CLKO本月底将对中国两家侵权企业提起诉讼,将正式打响正本清源、全面清剿“野兔”的战役。 2000年3月20日,韩国设计师金在仁创造了Mashimaro卡通形象,在韩国名为“矇矇兔”,在中国被昵称为“流氓兔”。自Mashimaro问世以来,以其简明的线条、幽默的故事以及世界通用的肢体语言受到了韩国及世界其他各国青少年的喜爱。 CLKO公司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代表朴哲鸿告诉记者,从2001年开始,中国市场上就出现了严重的侵权行为,Mashimaro造型在中国图书领域的年度损失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移动图片年度损失在300万元-500万元左右;玩具文具领域的年度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两年来在中国损失总额估计在1亿元人民币左右。 朴哲鸿透露,这次打假是综合性的,不是单独的一项。本月底,CLKO公司将对中国广州与北京的两家企业提起诉讼。“中国对“流氓兔”构成侵权的有很多家,但是目前我们只起诉两家,主要是想给其他企业一种威慑。”(赵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