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有变 2004年起最长申请权为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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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0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1月12日消息:我市某五金厂车工小吴昨天咨询有关部门,2000年他在工作时被机器截掉一节手指,时过3年,现在他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小吴以及工伤超过一年的劳动者:赶紧在年底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为从明年元旦起,你们的申请权就丧失了。 据悉,原来的工伤认定是没有时限要求的。但是,无限延长的时限给工伤认定的取证 按照条例规定,从明年元旦开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在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这1年的期限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温州日报张福祯金咸)(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