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血汗钱如何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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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28 法制日报 | |
民工血汗钱如何保障 本报实习记者 陈晶晶 冬季的气息一天天浓郁,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司法局在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立的外地施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300多平方米的大厅也日渐热闹起来,每天都有几十个民工 “又快到年底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显现得越来越突出”,负责援助工作的同志说,“去年春节前8天,我们接待了1516位讨要工资的外地施工人员,平均每天近200人。” 阴阳合同的最终受害者 据北京市建委统计,目前北京被拖欠的建筑工程款达300多亿元,其中拖欠外地施工人员工资达30亿元。“要追及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根源,”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小虎认为,“建设市场僧多粥少,供求比例严重失调是重要原因,竞争过度导致经营行为不规范。” 北京目前的开复工面积共9000多万平方米,而建筑企业却多达5000多家,其中1500多家外地企业,平均每家企业还分不到2万平方米,不少建筑企业采用替开发商或业主“垫资”的做法来争取业务。 据了解,在刚结束的用工大检查中,许多工地存在垫资的不规范行为,为了隐瞒垫资行为,逃避政府监管,一些业主(开发商)与工程承包商之间常常订有两套合同,留给政府备案的合同符合各项要求,叫做“阳合同”,但双方私下还要再签一个说明垫资、让利的“阴合同”,当然这个合同政府监管部门是看不到的。“阴阳合同”的存在让政府有关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市场的动态情况,业主(开发商)欠承包商的垫资,承包商再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拿不到钱自然没法给民工发工资,最弱势的民工处在链条的最终端,也是矛盾最集中最强烈的环节。 惯性管理难为市场把关 记者了解到,从1999年到现在,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地施工企业的管理其实就是靠惯性,靠多年工作建立起来的三级管理网络(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办、总承包企业)进行协调,没有处罚权也没有强制约束力。而面对一边倒的市场,这种“惯性”管理的效果究竟能维持多长时间实在是一个未知数。 早在1988年7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后经修改成1997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12号令,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对外地建筑企业人员实行成建制引进、基地化管理。 但1999年,北京市为适应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全面开放了建筑市场,废止了12号令,同时也废止了建委对外地建筑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不仅如此,缺乏规章依据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多年行政管理基本杜绝的“私招乱雇”现象卷土重来。 因为没有硬性规章,不来备案主管部门也没有制约措施,现在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及务工人员名单只占掌握底数的1/3左右,而拖欠工资往往发生在不签合同、不办备案的私招乱雇中,目前这个问题在市场中显现的较突出。 应该说,修改后的12号令能早日出台,将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外地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产生积极的意义。 9个人和80万建设大军 根据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掌握的情况,北京市目前有明确劳动关系的外地建筑业施工人员就有80万,占全市外来劳务人员总数的1/3。而在北京市建委所属的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外地建筑业在京施工管理的工作人员,却只有9个人。 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今年2月份正式成立,由原北京市建委外地施工队伍管理处(简称外管处)改制成立,但原先40多名职工只分流剩下20个编制,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局拨款。 不难想象,北京的外地施工队伍、施工人员那么多,像民工工资拖欠这样的问题又比较集中尖锐,9个工作人员的压力很大,一边要经常到工地查看情况,一边还要和众多的建筑企业联络,工作非常吃力,今年非典时期更是经受了严峻的考验。 市场竞争、市场淘汰是成熟市场经济的理想状态,但在目前建筑市场还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管理非常重要,否则拖欠民工工资以及建筑施工的安全、质量等一系列问题都难有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