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擅改行程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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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4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日前,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判令擅改旅游行程的北京某旅行社赔偿游客王青等7人违约损失,数额为旅费的一半,即每人1490元。 据介绍,2002年8月,王青在某媒体上看到北京某旅行社九寨沟之旅的广告,称能安排黑虎寨之游,且名为摄影团。10月10日,王青等7位老年人参加了这个游九寨沟、黄龙、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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