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单位最高可罚五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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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1:5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何骞)昨日,本报报道了大连大北建筑公司在该市营城子镇施工时野蛮毁坏近20座汉墓的消息后,报道引起省文化厅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他们表示将对肇事单位和肇事者进行严惩。 省文化厅文物处处长姜铁成在读罢本报报道后拍案而起,怒斥肇事单位只顾眼前利益,毁坏国家文物的非法行为,并表示如果这次建设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那么省文化厅作 姜处长随后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记者说:“按照该法的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不构成犯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最后,姜处长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他希望媒体能够更多地向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昨日下午,省文化厅已责成大连市的文物考古部门对肇事单位和肇事者展开调查。大连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吴青云对记者说:“大北公司毁坏文物的事实确实存在,我们将与稽查部门进行周密的调查后做出处罚决定。”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