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营经济纳税全国第一 头10月缴纳地税11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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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2:41 新华网 |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科学总结了我国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对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开放的全局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为了全面深入地宣传全会精神,及时充分地报道全市人民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情况,本报从今日起推出“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系列报道,以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为把广州建设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 今年1~10月,广东地税收入892.91亿元,广东民营经济缴纳地方税收达到114.8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12.85%,民营经济税收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省平均税收增长速度。 截至2002年底,广东有个体工商业户175.3万户,注册资本436.2亿元,个体工商户数和注册资本数排名均居全国第一位;有私营企业25.9万户,注册资本3380.1亿元;今年上半年新增私企3.77万户,注册资本369.78亿元,同比增长38.1%和26.96%。广东省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数分别位居全国的第二位和第一位。 广东民营经济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民营经济缴纳税收的规模也居全国第一。2001年,广东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国民营经济税收的比重就已经达到15%左右,超过北京7.7个百分点,超过上海7.5个百分点,超过江苏6.2个百分点,超过浙江5.1个百分点,超过山东8.6个百分点,在总量和比重上都处于领先地位。2002年,全省民营经济缴纳的税收达492.9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9.5%。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我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正日益凸现和不断提升。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发展,广东省民营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并蕴涵着很大发展的潜力。广东地税从税收工作的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特别是今年非典时期,率先出台了九条扶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地方税收20亿元左右,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作用。(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