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邮包炸弹案嫌犯身份已确定 警方发通缉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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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5:19 兰州晨报 | |
嫌犯身份确定:吴自成,49岁,曾和收件人合办砂场 警方发出通缉令 案件最新进展 经过几天的缜密调查,日前,兰州警方已确定嫌犯并向全市发出通缉令。犯罪嫌疑人吴自成系省五金交化公司职工,汉族,1954年4月4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市,身高172cm,户籍 既然吴自成被警方确定为此次“邮包炸弹”案的嫌疑人,那么他邮寄炸弹有何企图?他和两个收件人之间有什么纠葛? 11月11日,记者再次走访了收件人。 吴自成其人 知情人告诉记者,吴自成有3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他曾经插过队,后来被陕西的一家油田招工。参加工作后,由于表现好,只有初中文化的他被单位保送上了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企业作了企业报的记者,后又去了山东的胜利油田。上世纪90年代初下海经营建材。后来吴自成迷上了赌博,由于种种原因妻子在两年前和他离婚并带着孩子去了山东。 目前,吴自成不知去向,家中只有80多岁的老母。 签订三年协议 西果园乡上果园村砂石场负责人谢某透露,2000年年末,兰临高速公路即将面临开工。开始是吴自成的二哥找到他,声称他们弟兄几人准备要开设一个砂石场,并看中了谢某砂场旁边的空地。而后,吴自成找过他两次,在第三次商谈后,谢某答应了吴在他的砂石场旁边开设碎石场。 2001年3月17日,吴自成和谢某谈妥后于当天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上规定,由谢某提供场地,并负责生产用电,吴自成负责生产设备。协议签订后,吴自成从榆中拉来了设备,因为当时吴自成没有充足的资金,包括砂场的洗砂台,还有各种运输设备的费用都是谢某出资。从砂场筹建到开始生产,谢某总共替吴投资6700元。 谢某还向记者透露,当时协议上明确规定,新的碎石场由吴自己负责经营,而且是自负盈亏,但砂场生产后,吴自成应向他上缴每方砂2元钱的管理费,而且规定三年内必须生产35000方砂,也就是说,吴自成要在三年内向谢某上缴7万元的管理费。 闹过三次矛盾 自从砂场开始生产后,吴自成不仅欠了8000多元的电费,而且还欠下了工人工资和附近农户的运输费总共3万多元。而后,附近的农户70多人联合将吴自成围堵在砂场要钱,迫不得已,吴自成四处借钱才将农户的运输费结清。 谢某说,由于经济上的纠纷他和吴自成闹过三次矛盾,而且为了讨要8000元的电费,他和吴还打了一架。此后,吴就没有再在砂场露过面,碎石场也因此而倒闭。后来,通过村里协调,8000元的电费由谢某和吴两人各出一半。谢某说,实际上他和吴自成的过节就是因为4000元的电费。三次威胁电话 据谢某向记者透露,他曾接到过三次吴自成打来的威胁电话。第一次是在今年5月,吴在电话里对谢某说,他的砂场还要照样开办,如果谢某不交4000元电费的话,他就要收拾谢某。第二次是吴自成在武威和人合作时欠了别人的钱,这期间他打电话来要谢某小心点。在第三次威胁电话里他对谢某说,他以前是黑社会的,谢某阻挡了他骗钱的财路,他迟早要弄掉谢某。 本报采访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