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权之争人大有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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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圳市人大已初步形成共识,在今后的立法过程中,将运用较大市立法权解决“一市两治”的问题。是不是深圳今后立法中要弃用引起“一市两治”的特区立法权?记者在随后采访深圳市人大法工委有关人士时得到答复称:深圳人大在今后立法上要尽量使用较大市立法权而不是弃用特区立法权。 该位人士称,深圳特区立法权来之不易,但在现实中确实带来“一市两治”的问题, 其实,自2000年深圳“一市两治”出现之后,深圳市政府就没有停止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要求将特区立法权外扩到宝安、龙岗两区,但时至今日仍无结果。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深圳不能舍弃曾给深圳特区改革带来巨大作用的特区立法权,但就现阶段要制定城市管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带有普遍性的法规,则适用较大市立法权,而涉及体制创新方面,还是要用特区立法权。 据称,深圳人大在明年的立法项目中,绝大部分是以“深圳市”冠头,而以“深圳经济特区”称之的只有一项,即关于“文化产业”的,而此项恰是有关方面授权深圳进行体制改革的试点。其实,在近两年深圳人大的所立新法和修改以前特区法规时,尽量以“深圳市”冠名,以规避“一市两法”。 (谢孝国)(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