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准”管住物价人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0:2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拓峰)省物价局昨日对外公布全省价格系统行风建设“五不准”规定,物价人员在工作中不准遇事推诿、不准越权定价、不准徇私枉法、不准违规评估、不准吃拿卡要。并公布各地市物价行风监督电话。 据了解,全省物价系统工作人员约为3500人,他们的一言一行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让人民满意的价格队伍,全面加强价格系统行风建设。省物价 省物价局昨日还对社会公布了全省物价系统行风监督举报电话。 全省价格系统行风监督举报电话 省物价局029-7294272 西安市029-7295586 安康市0915-3212992 咸阳市0910-3210301 汉中市0916-2626761 渭南市0913-2109309 商洛市0914-2312038 铜川市0919-3185758 延安市0911-2136601 宝鸡市0917-3214757 榆林市0912-3898068 杨凌区029-7036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