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税费负担减少七成 调整政策步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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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21: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王军)北京市地方税务局12日宣布,通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北京市农业人口的税费负担已被“砍掉”72%。 北京市地税局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自北京市今年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新的农业税税率、农业税附加比率和计税价格已经确定,核实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工作已经完成。 根据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各区县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在北京市原550万亩农业税计税土地中,有190万亩因长期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而被占用,这些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核减。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360万亩,每亩计税土地农作物平均常年产量为377公斤。税费改革后,全市应征农业税正税约6700万元,农业税附加约1300万元。通过实施这项改革,农民负担大为减轻。全市农业税计税土地每亩平均农业税及附加为22.16元,比改革前下降了57%;全市农业人口的农业税及附加人均负担为25.32元,比改革前下降了7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表示,从现在起,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市政府批准的农业税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和纳税额都将由各区县分解到乡镇、村和农户,随之而来的农业税秋征工作将全面展开。 据悉,除一时无法告知纳税人的情况外,北京市农业税的收缴今后将不再“上门催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表示,取消过去“上门催征”的收税方式,是北京市今年推行农业税“定时、定点、定额”征收政策的一项举措。这种集中缴纳税款、征收机关分户开票的征收方式,将改变过去农业税征收人员分散上门催征、农户被动纳税的状况,为农民缴税打开方便之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