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 根治“椒盐渝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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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0:4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项前实习生项渝娜)“椒盐渝普”将得到有效根治。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办法》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市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