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双方分歧差距明显 海城豆奶事件未当庭判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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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2:09 北京娱乐信报 | |||
当日上午8时,“豆奶案”正式开庭,当法槌再次落下时,是13个小时后。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为了降低成本,擅自更改了生产豆奶的原料配方,由非活性豆粉改为活性豆粉,更改了豆奶的糖含量,而且,外包装标注的主要成分(鲜牛奶、优质大豆浆)与实际生产采用的成分(奶粉和豆粉)均不相符。因此,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审判过程中,郝国栋始终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由于当庭的审判中双方的分歧差距明显,直至当晚9点30分,法庭决定休庭,没有作出当庭判决。 今年3月19日上午,海城市近4000名学生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后,3000多名学生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4月4日饮用了豆奶的女孩李洋突然发病,抢救无效死亡。《时代商报》/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