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兔卡通形象不能想用就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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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3:2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昨天下午,“流氓兔”卡通形象所有者韩国CLKO公司正式将该形象在鞋帽、服装、文化用品及毛绒玩具4大系列8大类商品在中国内地的商标使用权授予香港越君集团公司。 流氓兔的英文名为“Mashimro”,是其著作权所有人韩国的金在仁先生在1999年创作的FLASH动画中的核心卡通形象。流氓兔传入中国后,迅速成为广大青少年钟爱的卡通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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