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健身遭遇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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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3:33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史永庆杨新宇)作为市政设施之一的永川渝西光华世纪广场,市民前往健身竟遭遇广场物管公司的收费,这让众多永川健身爱好者感到纳闷。 广场健身要收费 永川健身广场位于永川市市中心,建成于2000年,目前是永川市内唯一的广场。自建 但从去年底开始,前往这里健身的市民就必须向广场物管方———重庆光华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费用。 据家住永川市川剧团的林晖容介绍,6月底,林与几名志同道合的舞友一起,买来音响,自发组建了一支名为精英的健身队。同时,健身队与光华公司签订合同,每月向物管公司交纳120元的场租费,在广场跳舞。 为了支付物管费用和添置设备,林每月向参加跳舞的人收取5—10元费用。对于这一低廉的收费,跳舞的人也还能够接受。 杨春琼是永川的一名退休职工,她和10多位爱好民族舞的邻居,也组织了一支名为群艺的健身队,每晚7点到8点30分在广场健身。 据杨春琼介绍,从今年2月开始,物管公司每月都向她们收取100元的场租费,同时,每月还要交50元的物品存放费和电费。 据了解,每晚有7支民间舞蹈队在渝西光华世纪广场健身,而这些舞蹈队无一不向物管公司交纳场租费。 场租费要上涨 本月10日,林晖容突然接到广场物管公司的通知,要求将场租费上涨到每平方米1.2元。 记者在协议上看到:光华物管公司提供渝西光华世纪广场××平方米,作为精英健身队的健身活动场地;精英健身队每月10日前向光华物管公司交纳场租费××元、电费××元。 这让林感到纳闷:渝西光华世纪广场是永川市的市政设施,修建其的意义在于方便群众休闲娱乐。以前,广场物管公司收跳舞者少量的费用,大家尚可接受。如果价格上涨,岂不是增加老百姓负担。 公益活动不能收费 光华物管公司张经理告诉记者,收费主要是由于7支健身队将音响搬到广场,造成极大噪音,附近群众怨声载道。但公司又不可能驱赶跳舞的群众,所以出此下策。 张经理告诉记者,收费的价格没有得到物价部门批准。 永川市市政管理局余从杨局长告诉记者,渝西光华世纪广场产权属永川市政府。光华公司只是受权委托管理。为此,永川市财政每年支付给光华公司55万元的广场清洁费、电费、水费和维修费。 余局长说,市里修建广场,本来就是为了方便群众健身休闲。如果是经营性质的企业租用广场,光华公司可以代市政管理局收费,但收入必须上缴财政。而群众在广场跳舞等公益性质的活动,则不能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