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的利益多想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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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6:2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近日,《人民日报》在同一版面刊登的两篇关于拆迁工作的具有鲜明对比性的文章,让人读后感触很深。 记者调查《大面积拆迁为何无人上访》,说的是宁夏银川市金凤区2003年以来,在征用土地1万多亩、拆迁面积127万多平方米、需要安置拆迁群众3625户1.89万人的大拆迁中,当地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支持核心区的建设,无人上访,社会稳定。《先拆迁后补偿动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势在必行,对此,广大群众是真心拥护的。但为何在一些地方的拆迁工作中群众意见很大,甚至发生动迁户自杀的悲剧呢?一些地方政府在拆迁工作中,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设身处地地为群众利益着想,而是无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把有意见的群众当成刁民,调用执法部门进行强行拆迁,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导致了群众上访、社会不稳定情况的出现。可以说,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漠视群众利益是最根本的原因。反观拆迁工作做得好的地方,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拆迁时把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正如金凤区区长所说的“只要为群众的利益多想点,拆迁并不是件多难的事。人民群众是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的”。 “为群众的利益多想点”,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根本的要求,可一些地方政府的种种做法却与此相悖,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为我们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包括拆迁在内的各项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真正做到了“为群众的利益多想点”,我们就会赢得群众的支持,就能够克服各种困难,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⑩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