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首日受伤承建人不管 医药费无人“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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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6:56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刘大家实习生杨晶报道:昨日,56岁的山西民工张清友仍在四处奔走,以筹集治疗工伤的医药费。 张清友说,9月26日,他到汉口古田一路一拆迁工地打工,双方约定其工作职责是晚上照看工地,并协助捡铁块、收渣子,每晚的工钱是30元。 当晚11时许,一辆货车来运渣子时将他撞倒,致其大腿和腹部受伤。事发后,包工头陈某将他送到医院。院方要求拍片,但陈只买了几盒跌打丸和红花油就带张回来了。9月29日,陈给了他200元钱就不管这件事了。 此后,他有时到工地住一宿,有时露宿街头。现在,因为大腿和腹部疼痛,行走时得借助拐杖。 本月5日,他到硚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该委经调查后认定包工头陈某系无营业执照的承建人,不具备用工资格,因此不受理此案。 昨日,包工头陈某接受采访时称,他不清楚张清友来他工地打工的情况,出事后是其他同事掏钱让张去医院治疗的。张清友应该找肇事车的司机讨要医药费。 律师认为,尽管劳动部门不予立案,但张清友与包工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张是在工作时受伤的,可到法院起诉用工方,为自己讨个公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