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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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7:23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增值税。此举旨在有效阻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说,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免征进口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进口环节及国内流通环节的增值税。自2003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对国内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