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干部职工收入分配将实施“阳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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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07:34 扬子晚报 | |
11月1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省级机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会议,部署开展省级机关账户和工资外收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这标志着省级机关“阳光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开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蒋定之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为了规范完善省级机关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我省将在省级机关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对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外收入实行统一管 蒋定之指出,实施“阳光工程”,不仅是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激励和导向作用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步骤。他强调,分配问题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必须慎之又慎,周到细致,科学合理。调查摸底是直接为制定“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提供依据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准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关各方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调查摸底工作搞好。(苏才茂 陆峰)(新华日报) | |